片方发布的《芈月传》台湾播出字幕 |
4月4日起,《芈月传》在台湾地区华视电视台开播。4月9日,蒋胜男发文称自己遭遇"一场精神摧残的暴力事件",指出台湾地区播出版《芈月传》未打"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字幕。对此,电视剧《芈月传》官方微博于今日发声明,斥责蒋胜男的炒作行为,并指出蒋胜男的小说营销行为涉嫌严重侵权。
小说封腰 |
电视剧《芈月传》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斥责蒋胜男的无良炒作行为,指出蒋胜男的小说营销行为涉嫌严重侵权。同时,电视剧《芈月传》官微也发布了配图,配图显示,台湾华视电视台播放的《芈月传》片头显示"本剧根据蒋胜男原著小说改编"、"原创编剧:蒋胜男"等字幕。同时,台湾地区版本的《芈月传》小说的封面为电视剧《芈月传》孙俪单人版官方海报,腰封也印有"《后宫甄嬛传》、郑晓龙执导、孙俪刘涛主演"等显著宣传字样。
电视剧《芈月传》片方声明 |
声明原文:
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权利人")是81集电视连续剧《芈月传》的著作权人,现就保护电视剧《芈月传》著作权事宜声明如下:
一、《芈月传》台湾地区播出版本需要重新上繁体字幕,因此权利人提供给台湾地区电视台的播出版本是无字幕版,但权利人与台湾播出方在合约里有明确约定,必须按大陆播出版本的片头片尾字幕播放。华视电视台今天提供了他们的播出截图(附图),这直接表明蒋胜男所称无其字幕一事纯属捏造。
二、蒋胜男借助电视剧《芈月传》开展其小说营销的部分行为涉嫌严重侵权:其实在大陆销售《芈月传》小说时蒋胜男未经权力人授权就擅自在小说的封腰上打有郑晓龙执导,孙俪主演的宣传词进行不正当竞争。而在台湾地区更是变本加厉!《芈月传》小说未经权利人授权,更是擅自使用带有孙俪形象的电视剧海报作为其小说封面进行出售,并擅自在小说封面封腰上打着"郑晓龙执导,孙俪、刘涛主演"等宣传语进行营销,此行为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并涉嫌不正当竞争,权利人将立即采取法律手段予以维权。
特此声明。
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