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子丹诉耿卫国案宣判,获赔5万。 |
(马嫚丽/文)因认为耿卫国(另名檀冰)通过发布会等途径散布不实信息,侵犯其名誉权,演员甄子丹诉至海淀法院。11月17日下午,北京海淀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耿卫国在国内主流报纸和网站上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2012年初,功夫明星甄子丹和赵文卓在拍摄电影《特殊身份》的时候爆发矛盾,两人经过几轮相互的媒体喊话,口头纠纷长达数月之久。当年4月份,原《特殊身份》导演内地青年导演檀冰联系各大媒体召开发布会,发表了"甄子丹利用强权迫害大陆青年导演,致使其倾家荡产,电影梦一夜破碎的惨痛经历"、召开这个发布会,"是让你们真正认识一个可以随意炒监制、炒演员、炒导演、炒投资人、炒项目的甄子丹"等言论,并爆料称"甄子丹阻止韩庚出演《特殊身份》,他的司机也杀害了赵文卓的司机"。随后甄子丹将檀冰告上法庭,要求他停止侵权,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和经济损失500万元。
今日下午,海淀法院宣布判决结果,裁定耿卫国在国内主流报纸和网站上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甄子丹代理律师何律师表示,精神损失费5万元已经是国内法律相关规定中关于侵犯名誉权的最高赔偿额度。对于此结果,何律师表示,此前甄子丹就告知,最低要求是对方作出书面道歉,消除不良影响。甄子丹工作人员也对搜狐娱乐表示,因为甄子丹现在在英国拍戏,还不知道判决结果,对于现在的结果他是否满意,工作人员称会内部探讨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