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雨桐的爆料,不少网友质疑其要发新歌了蹭热度,而且没有证据、爆料时间线混乱。对此,李雨桐好友,网红张大奕和湾湾发声力挺。有网友称李雨桐当初和薛之谦火锅店的合伙人有一腿,在薛之谦离婚前还有个韩国男朋友,张大奕回复:“这个韩国男朋友,是umi和薛分手很久后谈的男朋友,我们都知道的。”湾湾则反击道:“怎么招,分手了都2年了还不能之后找男朋友?奇怪。”
还有网友查到李雨桐与前经纪公司解约的官司里,判决书里明确提到,李雨桐只是在薛之谦网店里担任模特,薛之谦作为老板,每个月支付报酬,并非她所自称的合伙人。
李雨桐原文:
2012年,我和薛之谦一起开了一间淘宝店,相信很多人知道,叫做UUJULY,因为我和他都是7月生,便取了这个名字。
起初合作是薛之谦向我提出的,签了10年合约,两人各占百分之50的股份。
起初我们是非常单纯的合作伙伴,当时对他的感情状态并不太关心,只在一起工作的时候隐隐知道他和一个L姓女艺人在一起,而高磊鑫则是前任。随着UUJULY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在一起工作的时间也越来越多。突然有一天薛来和我表白,说他已经深深地爱上我,但是不能跟我在一起,因为高磊鑫已经怀了他的孩子,并要求薛之谦和她结婚。我当时觉得他一边说爱我一边说不能在一起,那何必说出口呢?我很生气也很莫名,因为那时我意识到可能自己也喜欢上了他,但我的理性告诉我,我不能和这个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