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讯,赵薇夫妇遭证监会处罚:空壳收购上市公司 禁市5年
昨晚,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分别对黄有龙、赵薇等人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祥源文化的公告称,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证监会分别对黄有龙、赵薇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告知书,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今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具体表现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等5项行为。
证监会拟决定,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 30 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证监会拟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6年12月23日,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家集团拟将所持有的万家文化1.85亿股转让给龙薇传媒,占总股本的29.135%,转让价高达30.599亿元。由于转让价格高企,且转让公司股份比例较高,上述收购案一经披露,就引起监管层和市场的关注。随后,交易双方在今年 2月13日进一步签署了“补充协议”,将转让给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亿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调整为5.29亿元。
随后,万家文化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函,要求说明与龙薇传媒是否积极促成股权转让交易的完成,股权转让终止理由的充分合理性,以及解除本次股权转让的详细过程。
2017年4月1日,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赵薇掌舵的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并签署“解除协议”,万家集团原收取龙薇传媒的2.5亿元股份转让款定金原路返回,且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