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知对方再一次出尔反尔,我发完后又反悔了,表示希望发布由他们起草的致歉信……
好!没问题!我会满足你们一切要求!为了女儿!我希望平息大人间的矛盾,因为矛盾激化最受伤的是孩子!
如果我不想发,随便你让法院怎么判我都不会发!不道歉大不了法院也就是把判决书公开而已,反正本来全国都知道判决书内容了,发不发对我也根本没区别。理解么?
我若不肯低头,你杀了我也不会低头。我现在主动低头不是因为被法律屈服,而是因为为了孩子!希望平息矛盾!希望大家明白这点。
好了,废话不说了,下面就是对方出尔反尔后对方律师起草的希望我“帮她挽回名誉”的内容。
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么大本事,可以挽回她名誉。不过我会积极配合的,希望靠我能让她重回一线的位置吧……
致歉声明:
本人黄毅清,曾于2015年2月19日至2015年7月5日期间在本微博账号中发布了六十六条侵犯黄奕女士名誉权、隐私权的微博,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初字第2024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其中五十条涉及公开侮辱、诽谤、辱骂黄奕女士的内容,十六条涉及公开泄露黄奕女士个人行程、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以及助理、亲人联系电话信息,相关微博现均已删除。本人现根据(2015)海民初字第20249号民事判决书在此诚挚地向黄奕女士赔礼道歉。
(本文作者:崔金 PK095,侵权联系:webmaster@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