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的验孕棒显示阳性。
往后的两年里,刘某在校内多次强迫乐乐发生关系。
放假期间,刘某以借书为理由来到乐乐的家里。
“当时我母亲也在家。虽然有智力方面问题,但是还是察觉到了异常。觉得为什么他借书不去找别人,偏偏来到乐乐家里。那一次他没有得逞。不料后来在回家的途中刘某尾随于乐乐,把她强行带至马古田镇街上的烂尾楼,对她实施了强奸。”张军说。
校长回应:近日得知 涉事男子为校警非教师
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校长王春奎告诉记者,自己是近日警方来学校调查时才得知,受害学生两年前就读于我校,在校期间,家长与孩子都没有向学校反映该事件。
“刘某不是我们学校的教师,他是学校的校警,平日负责校内学生的安全。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刘某已被拘留,会根据调查结果给予涉事者相关法律处理。”王春奎表示。
刘某到底是教师还是校警,家长和校方各执一词,张军表示,确定刘某为学校教职工,刘某工资来自教育局。但校长王春奎表示,刘某为校警,每月工资800元,学校支付300元,其他500元由教育局承担。
据了解,刘某五十来岁,有妻子和孩子。目前,在学校工作已有五六年了,王春奎说:“平常看不出来有什么反常,他妻子也常来学校里。目前,校方和家长还未协商好,未来会对受害学生进行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