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一直是我们喜欢的明星,特别是笑起来让人很舒服。最近关于邓论性侵的微博,对他本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仅是损害名誉,而且还带有侮辱和诽谤之意。鉴于此,邓伦对这件事情发起了公诉,最后法院判决下来。被告人蒋礼毓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且性质恶劣,判决蒋礼毓在自己的微博上对邓伦公开道歉。还需要置顶这条帖子30天之久,同时被告人需要赔偿邓伦精神损失费加律师费一共三万五千元,其中精神损失费三万元,律师费用五千元。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其实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就应该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不能任由其这样发展下去。不然会让舆论把自己逼疯掉了,这个蒋礼毓呢,其实他是杨紫的忠实粉丝。
就因为邓伦和杨紫一起拍摄的《香蜜沉沉烬如霜》才会对邓伦进行侮辱和诽谤,邓伦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其实也是被逼的,不然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虽然邓伦的案子是胜诉了,但发生这样的事情,杨紫觉得因为有这样的粉丝会丢人吧,毕竟人家粉丝是顶着杨紫的名义去侮辱谩骂别的明星的。也不是第一次这样,她曾经就在微博上发文章辱骂张迎雪,到是挺有才华的,但是却用来干这个。
她在对其他人进行辱骂的同时,其实杨紫最丢人了,比较她是杨紫的粉丝,可能她也没有意识到会是这样把,她要多为别人想想就好了,也是主观主义很强的一个人了,但愿这次受到教训能够收敛一点吧,其实做事情要理智一点,不要觉得在网络上就可以不顾及自己形象去骂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