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人们都非常关注之前的百香果女孩的案件。这个女孩非常可怜,她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却还是要出来帮补家用。她在遇害那一年的夏天,带着一篮百香果去售卖,虽然她很努力挣钱,但是最后也就买了三十多块钱,而且最后还被别人抢了钱,而这个犯人最后还侵犯并且杀死了她。
而这个人就是杨光毅。在初审的时候这个恶魔被判处了死刑,但是不久他上诉以后结果又反转,了,他不用死刑了,人们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都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后来小女孩的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终于扭转了结果,最后杨光毅被改判死刑了。 而这个结果也是最近才出来的,人们看到这个结果以后都表示松了一口气。
因为这样恶毒的人如果不被判处死刑的话很难评民愤,他之所以后来被改判是因为法官认为他有自首的情节。但是事实上他刚刚犯了案的时候并没有去自首,而是躲起来,他的父亲甚至还有包庇他的嫌隙。他之所以会去警察局是因为当小女孩的母亲报了案以后,警察带来了大批的人手过来办案他害怕被捉住所以才出来认罪。
他这样的行为根本就算不上是自首,而且就算是他知道自己被包围了以后他也没有第一时间出来自首,还是他的家人一直让他认罪他才去自首的。他的这个行为怎么说也称不上是自首。而且他的行为非常恶劣,他不仅强奸了小女孩,杀了她以后还把她劳动了一天得来的几十块钱收入带走了。试问哪个正常的大人会做这种事情,所以说他真的是丧心病狂,不让他死不但她的母亲无法接受,社会所有正义的人也没有办法接受这种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