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恶徒黄之锋再次被判刑!根据《环球时报》5月6日报道,黄之锋和其他4人于2020年共同被控非法聚集罪,黄之锋被判处10个月监禁。到目前为止,黄之锋已有三次判刑,前后累计刑期27.5个月。 当时26岁的黄之锋,其参与、组织、煽动乱港事件的历史已经过去了12年,被《纽约时报》誉为“一位反政府的老手”。
2012的“反国教运动”,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9年的“修例风波”,黄之锋和他所创立的“学民思潮”、“香港志士”等非法组织,都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身为头号黑帮头目的黄之锋,在一系列的非法乱港活动中,不但在乱港分子中有很大的影响力,而且还试图在去年的港府立法会选举中冲击立法会议员;得到国外势力的“支持”,接受来自国外多个势力的大笔动乱资金,个人赚得盆满钵满。
即使进了监狱,黄之锋仍没有放弃乱港的决心,几次通过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叫嚣“斗争到底”,同时还开通了打赏功能,继续诈骗钱财。 名与利并存的黄之锋,将乱港卖港视为自己“一生奋斗”的“事业”。黄之锋及其乱港势力长期抹黑对国家和港府的攻击,煽动分裂,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如果不严肃处理,势必会给境外反动势力及乱港分子树立极坏的榜样,必须严惩不贷。
从法庭一次又一次地对黄之锋作出判决来看,黄之锋犯下的罪行,一件也不想逃脱法律的惩罚。这个判决并非黄之锋的终局,而是他伏法的起始点。可想而知,随着法庭对黄之锋罪案审理的深入,最终,黄之锋将受到应有的严惩。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