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男团EXO前成员吴亦凡和鹿晗"解约门"后一直与韩国SM公司进行调停,不过到现在为止,两人与SM娱乐公司仍未达成协议。2月5日,SM发声明起诉鹿晗吴亦凡擅自开展商业活动。不过让人好奇的是,整个声明只是指出对鹿晗以及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该诉讼案已于2015年2月4日在上海的法院立案。
而声明并没有针对吴亦凡的诉讼有立案。对此,今天搜狐娱乐独家采访了负责鹿晗韩结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律师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起诉函,并不清楚SM公司起诉的内容。同时,律师还透露明天2月6号在韩国还有一次调停和解,鹿晗的立场还是通过和解来解决问题。
在SM公司公开声明书中,吴亦凡与鹿晗分别于2014年5月、2014年10月通过韩国境内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在韩国对SM公司提起了诉讼。在韩国法院尚未就此等诉讼开始正式审理之前,吴亦凡与鹿晗便借EXO组合的超高人气在中国境内无节制地开展电影拍摄、广告代言、出席颁奖典礼等演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