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调查后发现,2015年2月初侵权歌词及侵权歌曲视频就首次在李东生的新浪微博上出现,同月在杨锦麟的脱口秀《夜夜谈》节目中,李东生再次引用该侵权歌曲视频和侵权歌词,并且在腾讯视频网、土豆视频网等各大网站上出现了侵权歌曲视频。发现这一情况后,李春利向TCL方面提出停止侵权行为的要求,“我从来没有授权,未来也不会授权,但他们对我的要求不理不睬,现在各种相关内容依然在网上传播,他们工作人员还说不是商业行为,说曾经联系过曲作者谷建芬老师,但通过各种渠道都找不到我的联系方式,而谷建芬老师就有我的电话啊。如果所有人都想改就改,改完还署上自己的名字,那世界上就没有《烛光里的妈妈》这首歌了。”
未表态 TCL相关负责人刚接手工作不清楚
目前TCL方出面处理此事的人是品牌经理张晓光,记者昨天下午拨打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李春利表示,她昨天下午拨通了张晓光的电话,再次重申不授权李东生修改歌词,要求撤除网络现有文字视频等内容并公开道歉。对方就这些要求并未表态,只是称希望进行版权合作。而对于李春利“此事从2015年开始就做,为何一直到最近才联系我”的质疑,张晓光称,自己刚刚接手这块工作,当时的负责人现在已经换岗。
陆军杰律师指出,李东生在没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改动了歌词,署上自己的名字,同时放到网上公开传播,已经构成侵权。针对对方工作人员强调这并非商业行为的说法,律师指出,名义上是个人在修改,但有可能构成了公司商业行为,比如李东生在《夜夜谈》中是以TCL董事长的身份接受采访的,传达的信息是与企业挂钩的。目前,李春利方面将在这两天内对李东生个人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得不到回应,将进行进一步的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