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阶段曾经备受关注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又传来新消息,拥有前四季《The Voice Of…》模式版权的星空传媒(中国)宣布,他们已经获得新的证据证明,荷兰Talpa公司与星空传媒的模式授权尚在续约谈判之时,Talpa就先后与国内两家制作公司启动了《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权谈判,这不仅单方面违背了与星空传媒在模式合同中关于"独家续约权"的约定,事实上还将《The Voice Of…》模式"一女三嫁",只是为了挑动国内制作机构"内斗",从而选择出价最高的一方。在最终将模式以4亿元人民币的天价卖给唐德影视之后,不仅星空传媒的"独家续约权"没有得到确保,另一家公司也因为Talpa违反之前的合作约定而可能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Talpa疯狂敛财违背国际惯例
《The Voice Of…》涉嫌盗版存在版权瑕疵
据曾经制作过《中国达人秀》、《中国好舞蹈》、《中国好声音》等一系列引进模式节目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制作")透露,像Talpa这样疯狂敛财的行为已经破坏了模式交易的国际惯例。例如,东方卫视曾经向国际知名模式公司Fremantle Media购买了《中国达人秀》(《China's Got Talent》)节目的模式,并一连制作了五季节目,从第一季到第五季,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的精神,在模式费用上没有产生任何争议,模式费也没有任何变化,都在人民币200多万元左右,《中国达人秀》第一季总决赛的最高收视率高达6.1%,毫无疑问是当时中国电视综艺市场最火的现象级节目,但Fremantle Media并未因此哄抬物价,索要天价版权费。同样,《中国好舞蹈》等模式节目的版权费也从未出现大的波动。而Talpa公司的做法却截然不同,《中国好声音》第一季的版权费是比较合理的200多万元人民币,可在第一季大获成功后,第二季续约谈判时Talpa公司就开出了每年一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此后更是年年寻找新的国内买家抬价,以实现其坐地起价的目的。与此同时,Talpa公司自身的《The Voice Of…》模式还存在极大的版权争议,爱尔兰裔制作人Michael Roy Barry早在2008年3月,就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一个名叫《The Voice Of America》(《美国之声》)的盲选全美国最好声音的节目,其核心创意与Talpa公司的模式高度一致,而Michael Roy Barry注册这一模式的时间,比Talpa公司《The Voice Of…》系列节目的最初版本,还要早两年时间,同时Michael Roy Barry也在美国注册了"The Voice Of America"的商标。
Michael Roy Barry表示,在他研发了《The Voice Of America》的模式之后,在美国一个专门为电视节目提供模式创意的网站Writers' Vault(《作家金库》)上率先撰写了这一想法。2009年3月,一个当时受雇于The Entertainment Group(TEG)集团公司的荷兰裔女性制作人查看了这一模式,并签署了保密协议。2010年,TEG集团公司倒闭,这名荷兰裔女性制作人进入Talpa公司,其后,Talpa迅速推出了《The Voice Of…》模式。目前Michael Roy Barry已经正式在美国起诉Talpa公司,并被法院依法受理。
而在中国,Talpa公司除了挑动唐德影视参与价格大战之外,同时还曾试图将《The Voice Of…》节目授权给除星空传媒和唐德影视之外的另一家制作公司,期望达到"三家哄抢"的目的。目前出于证据保全的原因,星空传媒并未透露该公司的具体信息,但《The Voice Of…》节目模式在中国"一女多嫁",显然就是Talpa公司疯狂敛财的主要手段,令人对Talpa公司商誉感到遗憾的是,这个被他们刻意抬价的节目,甚至还有盗用他人创意的嫌疑。